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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职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确保教学有标准、培养有质量、发展有前途,现就我省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岗职工等群体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岗职工等生源群体,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分类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习时间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准不降。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模式多元。遵循“旺工淡学、工学交替”原则,引入人工智能,采用线上线下等创新模式组织教学,形成遵循扩招群体学习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扩招学生坐得住、教得好,
——坚持学制灵活。改革评价考试方式,健全以证代考制度,建立学习培训经历、职业技术技能、从业经历等经技能测试转认学分机制。
——坚持动态调整。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分类制定培养方案。遵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要求,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岗职工等生源群体学习需要,分类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确保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0%。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岗职工等生源群体的实际现状,遵循生源特点和教育规律,可实施“旺工淡学”的错峰教学,“旺工”季节以生产实践为主,“淡工”季节以学校教学为主,循环组织教学,使教学环节与工作生产环节紧密结合。
(三)采取灵活教学模式。创新教学组织形式,统筹利用日常教学时间和周末、寒暑假、晚间等,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坚持送教上门,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充分利用好职业教育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甘肃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资源,满足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岗职工等群体个性化学习需求。
(四)改革考核评价方式。各高职院校要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过程性考核评价,要积极推行技能抽查、技能监测、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考核评价方式。退役士兵可以免修服役岗位相关专业课程以及公共体育课、军事课等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对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按规定免修相应课程。服役经历可以视作相关岗位实习经历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按照技能测试原则,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岗职工等群体的学习培训经历、职业技术技能、从业经历等,经学校技能测试,可认定为学历教育相关课程学分。
(五)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各高职院校要组建由学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门教学团队,积极应变、主动求变,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着力分类施策、因材施教,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教学方法,推广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教学模式。要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
(六)严格毕业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四、实施要求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根本保证。职业院校校级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要定期研究,书记、校长及分管负责人要经常性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职业院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教育教学工作上来。
(二)系统开展学情分析。扩招学生在生活背景、从业经历、学习基础、年龄阶段、认知特点、发展需要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各高职院校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对学生学业水平、技术技能基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习目的和心理预期、对联合培养企业(学校)的条件要求等方面情况充分调研,深入分析不同类型生源学习基础、认知特点、个性需求等,形成学情报告,为教学和管理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三)坚持学生分类管理。对录取的应届高中生、中职生,与通过普通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管理。对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岗职工等群体单独编班,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确保不同学习群体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学业年限2-5年,累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学生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肄业证或结业证。
(四)强化思政课程教育。各高职院校要结合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岗职工等群体特点,学校、社区、企业、家庭协同配合,创新思政课程教学模式,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要梳理每一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专业课程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推动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以过程性和日常学习考核评价为主,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与指导
各高职院校要组织由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校内外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论证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论证后提交校级党组织会议审定。方案审定稿于2019年10月31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实施,详实记录教学实施过程,确保相关资料分类存档,接受监管监督。纸质版(1套)邮寄至我厅职成处备案。我厅将建立抽查制度,对相关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公开、实施情况,特别是实习实训,开展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生均经费绩效、省级项目评审等的重要依据。
甘肃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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